污染源监测应该如何支撑排污许可制实施?
前不久全国首批排污许可证落地,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正在改革之路上前行。智易时代小智发现,从环保部决定改革到《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出台,业界对新的排污许可制度寄予了厚望。所以大家可结合以下阅读内容,可更深入了解排污许可制在国内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近年来,环保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的各项规定。根据规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作为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载明事项,在申请和核发环节应明确自行监测方案和信息记录要求。从中不难看出,污染源监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夯实污染源监测基础,对于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必要完善污染源监测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以支持污染物排放单位的自我认证和达标。
一是建立排污单位自我监测技术体系,为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提供支持。根据行业污染物生产和排放的具体情况,针对每个行业制定指南,指导差异较大的企业进行自我污染源监测。工业污水排放单位的自我监测指南包括自我监测程序,信息记录和报告。在与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清单对接和行业排放状况分析的基础上,应研究和制定至少26个关键行业指南,例如造纸,火电,钢铁和水泥。
二是完善有关污染源监测的技术规范,为污染源监测活动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对当前有效和正在进行的技术规范和方法的初步审查,没有标准支持自动监测重金属,自动监测废气中的VOC和汞。当前排放标准涵盖的大约173个废水指标和122个废气指标中,仍然有大约14个既没有标准也没有项目开发的废水污染物和40个废气污染物。应尽快进行项目研究和评估,以启动相关规范,制定方法标准。
第三是修订《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我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完善自我污染源监测管理制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我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不能满足当前自我污染源监控管理的需要,应予以修订。建议与上级法律联系起来,特别是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要求联系起来,以明确上级法律的要求,以促进企业的运营。只有保证了自我监测数据的质量,质量管理和监督的要求才能有效地支持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二、完善污染源监测管理,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监管*。
一是完善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形成分级管理框架。根据《省级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督管理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县级现有环境监测机构由市环境保护局及其分支机构管理,并将主要职能调整为*监测。中国污染源*监测的主要任务应由地级环保部门和监测机构承担。地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污染控制要求,全权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督。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负责对地级市*工作进行监测,监督和管理。应当在地级和市级*监督中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对一些主要污染源进行抽查,以评估和监督地市级*监督的发展。
二是完善污染源监测管理机制,形成有效的监测监督联动。根据环境*的需要,与环境监察部门共同开展污染源现场监测和*监测活动,直接为环境*提供技术支持。监测部门将对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进行监督工作,并及时与环境*部门共享污染源监测信息,为环境*和许可证管理提供基本信息。应根据环境管理需要进行特殊监测。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环境管理的需要,着眼于具体问题,开展专项监测活动,以支持现状研究,政策评估和技术研究,以提供科学决策服务。
三是加强自我监控的监督管理,形成基于自我监控的*监督模式。政府部门要加强排污单位自我监控的监督检查,重视恶意数据伪造的调查处理,更加重视自我监控数据的质量管理,提高自我监控的数据质量。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单位监测行为的规范性评估,并系统检查自我监测数据的合规性。从*的角度出发,对规范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全过程的自我监控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系统地评估污染物排放单元自我监控数据的质量。
三、建设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支撑排污许可平台建设。
目前,国家环境监测站正在建设国家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以统一方式收集和管理企业自我监测数据和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数据,并公开发布。该系统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国家下放污染源监测权力,通过国家统一状态收集监控数据,可以作为监督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开展自我污染源监测和*的重要手段。统一收集,统一编码和数据互连,监测数据直接作为依据证书评估企业污染排放的依据;作为环境保护部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第54条要求,统一发布污染源监测信息的技术支持、修订和评估以及对来自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系数的修订研究提供了基础数据。
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中,污染源监测信息是污染许可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污染源监测是一个相对复杂且独立的系统,可以开发为一个独立的模块。该系统已连接到许可证管理平台。它不仅是监督排污企业自我监督和地方政府*监督的重要手段,促进了全社会的共同监督,而且为许可证管理提供了基本的监督数据。 2017年,该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联网,以收集已经自我监控的公司数据。将来,随着许可证发放的进度,许可证清单中各行业企业的监控数据将逐步纳入网络范围。